▲小乃父親住院,因須返家拿必需用品而求助父親友人,卻慘遭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女子小乃在醫院照顧生病的父親,但因必須返家拿東西,於是請父親的友人阿宏前來幫忙,沒想到竟連續遭侵犯2次。第一次時,因阿宏不夠硬而沒得逞,不料,2人回到病房時,他又向小乃表示,「想摸摸看有沒有濕」,隨後指侵得逞。案經小乃提告,但3年後小乃卻跟阿宏結婚,且也撤回告訴,不過法官認為阿宏無悔意,因此將他判刑3年10個月。
判決書指出,小乃父親2016年5月18日因病住院,同日晚間,小乃因須返家拿所需物品,因此撥打電話給阿宏,請阿宏到醫院幫忙照顧父親。然而,阿宏到醫院後,竟強拉小乃到廁所內性侵,但過程中卻因「不夠硬」而沒得逞。
未料,2人回到病房後,阿宏仍不肯罷休,趁著小乃躺在病房躺椅休息時,向小乃表示,「想摸摸看有沒有濕」,隨後指侵得逞。
案經小乃提告,一審法官認為,阿宏為逞一己私慾,竟對小乃下手,沒有尊重對方性自主權,造成對方心理受創,但審酌阿宏事後已2萬元與小乃達成和解,且事發3年後也已與小乃結婚,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個月。
阿宏事後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二審法官認為,縱使小乃曾具狀撤告,但阿宏犯後仍矢口否認犯行,難以看出他有悔改之意,因此駁回他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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