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男童遭到外師不當對待,造成手臂整片瘀青。(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家幼兒園被爆料,6歲男童遭外師「從教室內只抓起他的一隻瘦小的手臂騰空,用力拖出教室外」,男童回家後手臂和腋下出現嚴重瘀青,家長控訴該幼兒園外師不當體罰;新竹縣政府表示,該外師行為已涉違反兒少權法相關規定,園方知悉後未主動通報,也同樣違反兒少權法,將依規予以行政裁處,至於外師涉刑責部分,已報警偵辦中。另查,該補習班招收對象不符原核准立案科目,更未申請學前英語班,將予以糾正,且該師也未揭露於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違反實名制,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裁處。
▲6歲男童媽媽氣得上網公布兒子的傷照。(圖/翻攝新竹爆料公社,下同)
男童受傷的照片被網友轉貼至「新竹爆料公社」,家長表示園長及負責人告訴她,「老師只是把孩子帶出去教室外面好好跟他溝通。」還表示「媽媽您太誇張了,老師只是帶孩子出去的時候力氣使用不當而已,這絕對不是暴力。」
小男童媽媽氣憤的問對方,這些傷痕的來源只是因為你們說我的孩子怎麼教都學不會?老師教不會的孩子會情緒失控到先是用力拉扯我孩子的衣領再來老師直接「單手抓著孩子的肩膀手臂處騰空拖出監視器拍不到的教室外頭?」都不怕孩子手脫臼造成傷害?如果只是要好好的跟他溝通為何要在情緒失控的時候帶出監視器的死角?園長說老師只是帶孩子出去講了幾分鐘的話,但監視器畫面中大約10-15分鐘拍不到的地方,小朋友到底遭受到什麼樣的對待?
「孩子當天上課穿著兩件冬天的長袖,力道需要多大才可以將恩恩傷成這樣?」家長說,回到家發現傷痕時,孩子怎麼樣都不敢說傷痕怎麼來的,直到逼問後,孩子才害怕的說:「是老師」。問他知道為什麼會被罰嗎?他只自責的回答一句:「因為老師教我我都不會。」這真的是一個能出來教書的老師嗎?男童媽媽要求這位情緒失控的老師應該獲得懲處。
▲事發第二日的黑青更明顯。
經了解,該幼兒園同時開設幼兒園及補習班,因依幼兒園規定無法聘請外師,因此業者才以補習班名義聘請外師,再至幼兒園幫小朋友上英文。新竹縣社會處表示,14日發生、16日家長帶男童驗傷,並經醫院通報縣府,但從事發到醫院通報,該幼兒園一直沒有主動通報,17日縣府人員聯繫男童母親多次未果,於是再去電男童祖母了解案情,並派案給兒保社工。
▲事發第三天的瘀青。
縣府表示,有關竹東地區某英語會話補習班外師被投訴體罰學生一案,教育處已於19日下午會同社會處及勞工處前往調查。業者坦承類似情事,初步了解該名外師係因學生學習態度不好,管教過程使力不當,致學生手臂瘀青,目前業者已讓該師停止授課(停職階段)。
本案後續將正式行文該補習班,請其依補習班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處理,並將調查結果函報縣府,倘調查結果屬實,後續本府教育處將依照「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提報至補習班的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並依該法第九條第六項規定,最重可立即解雇該師,或一到四年不得在補習班任教,通報短期補習班不適任系統;另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社會處亦將後續調查進行裁處。
▲不止手臂,連腋下也有瘀青。
另查該補習班招收對象不符原核准立案科目,未申請學前英語班,將予以糾正,且該師未揭露於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違反實名制,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裁處。
因此案發生時間係屬幼兒園提供教保服務時間,故幼兒園是否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範提供才藝課程、收費不實及進用未具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等,縣府將另案進行調查從嚴裁處。同時,再次再次呼籲補習班及幼兒園業者,應對所屬教職員工加強教育訓練與法令宣導,避免再有類此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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