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延燒,桃園地檢署針對3男1女等4人在社群通訊軟體散播不實疫情,由檢察官速查嚴辦起訴。(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新冠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為防止不實訊息影響防疫工作造成人民恐慌,桃檢針對最近4起在社群通訊軟體散播不實疫情訊息者共3男1女個案,經檢察官速查偵辦,21日偵結將朱姓男子、張姓女子、許姓男子等3人依傳染病防治法罪嫌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須向國庫繳付3萬元至12萬元不等之緩起訴處分金;另外林姓男子則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檢表示,為避免不實疫情資訊影響防疫工作,桃檢啟動「查緝民生犯罪查緝聯繫平台」,針對新冠肺炎疫情衍生相關違法案件,指派檢察官民生專組檢察官廖晟哲、陳書郁偵辦,經循線查悉謠言來源者分別為22歲的朱姓男子、22歲的張姓女子、34歲的許姓男子與23歲的林姓男子涉案。
桃檢指出,朱男與張女於今年1月30日下午在INSTAGRAM社群網站上,以其公開帳號轉貼內容為「中壢某醫院已有武漢肺炎病患出現了,請大家注意,不要亂跑,少出入公共場所」等不實疫情訊息;另外,許男則於1月28日上午在臉書社群網站,發表內容為:「目前山仔頂已發現第一起武漢肺炎,通報單位為某診所,#防疫措施#千萬做好」等不實疫情訊息;林男於1月31日晚上在臉書社群網站上,發表內容為:「昨晚聽署桃急診醫生一線情報,前天桃園已有10幾人確診武漢肺炎,病情延展的速度可說是已是新聞播報也跟不上之快,所以說自身安危還是得靠自己謹慎,如果只是一昧聽信第三方消息來確認周遭環境,可能將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還渾然不知提醒各位桃園朋友,口罩一定要帶,隨時注意身體狀況」等不實疫情訊息。
檢方認為,朱男、張女、許男與林男均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佈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等罪,其中朱男、張女與許男坦承犯行,貼文後已主動刪文或於社群網路中澄清,態度良好,須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萬元至12萬元不等之緩起訴處分金,3人偵結均予以緩起訴處分,另林男部分則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檢強調,防疫視同作戰必須格外謹慎,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疫情資訊,切勿隨意散播或轉傳,若發現任何散播不實訊息,或對已徵用之防疫物資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有患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防疫措施等情事,桃檢將全力追查不法,以守護國人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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