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問題,大法官將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通姦罪是否要除罪化?引起爭議許久。而全國共有11位法官在審理相關案件時,認為有憲法上的疑義,因此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會議也決定,將在3月31日上午9時召開憲法法庭,針對通姦是否除罪化進行言詞辯論。
通姦除罪化的問題終於要解決了。有鑑於世界各國對通姦罪大多已經除罪化,目前亞洲非回教的國家中,僅剩我國仍未除罪,因此通姦除罪化的聲音,從未消失。而根據司法院統計,全國共有11名法官在審理通姦案件時,認為有憲法上的疑義,因此暫停審理程序,並由法官撰寫理由書聲請釋憲。包含台北1件、桃園1件、高雄2件、雲林2件、花蓮5件,因此大法官會議決定受理聲請。
大法官會議決定於3月31日上午9時於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並公布爭點提綱。包含《刑法》239條立法目的為何?其係為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而設?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種基本權利?其審查基準為何?而處罰婚外性行為之手段,是否有助於所揭目的之達成?手段與目的間是否存有一定關聯性?
此外大法官也針對通姦除罪化的告訴乃論問題,一併審理,審理標的為《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規定「夫妻間撤告,但小三仍須受處罰」之立法目的為何?其係為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而設?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種基本權利?其審查基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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