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前年11月起竟多次散播前女友裸照至其車上擋風玻璃與社區門口供人瀏覽。(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與林姓女友分手後,於前年11月起至去年4月間,將林女裸照散播在林女住處社區門口、擋風玻璃上供人瀏覽,還竊錄林女視訊裸體畫面揚言要上傳網站恐嚇;陳男偵訊時坦承犯行,寫悔過書與林女達成和解,檢方以陳男犯後態度尚佳為由,25日偵結予以陳男緩起訴處分為期1年,須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檢警調查,25歲的陳姓男子與林姓女友曾為男女朋友關係,2人後來感情生變分手,陳男心有不甘,於前年11月至去年4月間曾傳林女裸照給林女觀看,去年7月2日下午更變本加厲將林女裸照散播女友住處門口供其家人與路人瀏覽,8月初將裸照夾在林女座車擋風玻璃上供路人瀏覽,同月14日晚上再將裸照放在社區門口地上。
陳男還曾將與林女視訊時竊錄林女裸體畫面與網站網址傳送至林女,揚言要將裸照畫面上傳至網站上,以此恐嚇林女,林女心生畏懼下向警方報案處理。
陳男在偵訊時坦承犯行,林女則提供陳男散播裸照之現場照片佐證,陳男事後透過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並寫下悔過書保證不再犯,檢方認為陳男犯後態度尚佳,並與被害林女達成和解,25日偵結予以緩起訴為期一年處分,緩起訴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須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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