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入私帳算貪汙吧?」涉誹謗前立法院長 警擺烏龍「錯抓網友」不起訴

▲桃園市警局去年9月追查王姓網友在臉書分享貼文「前立法院長蘇嘉全款入私帳這算貪汙吧?」涉嫌加重誹謗罪,移送桃檢後察覺並非王姓網友本人。(圖/達志示意圖)

▲桃園市警局去年9月追查王姓網友在臉書貼文「前立法院長蘇嘉全款入私帳這算貪汙吧?」(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刑大去年在臉書上查出王姓網友分享魏姓網友貼文「蘇嘉全聲明財產申報3354萬元是國慶公款非個人存款」,內文中有網友影射「哇!公款入私帳這算貪汙吧?」經蘇提告後桃警依法移送桃檢偵辦;王姓網友偵訊時否認曾貼文,且警方查出王姓網友雖與他同名同姓,但相片並非其本人,桃檢認為貼文王姓網友另有其人,促請警方另尋涉案人員到案,偵結王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去年9月20日王姓網友在臉書轉貼魏姓網友在「業力引爆」粉絲專業中內容為「「蘇嘉全聲明財產申報3354萬元是國慶公款非個人存款」、「哇!公款入私帳這算貪汙吧?這還蠻民進黨」之貼文,蘇嘉全依法提告加重誹謗罪嫌,桃園刑大依法將王姓網友移送桃檢偵辦。

但王姓網友到案後否認曾在該粉絲專業上貼文,王認為,該貼文者雖與他同名同姓,但網友相片並非他本人,同時當庭出示手機內臉書相片與王姓網友相片完全不同,檢察官現場勘驗後確實長相不同,應分屬2個不同臉書帳號,認為王姓網友沒有任何誹謗之嫌,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並促請桃園刑大調查王姓網友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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