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亂傳外配須不隔離村中亂跑 雲林民眾遭送辦喊冤:聽人家說的

▲黃嫌於臉書張貼假訊息,指有居家隔離中的外配在村裡到處跑,該假訊息已涉嫌損害公眾及他人,遭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黃嫌於臉書張貼假訊息,指有居家隔離中的外配在村裡到處跑,該假訊息已涉嫌損害公眾及他人,遭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日益升溫,民眾防疫戰戰兢兢,雲林卻發生有民眾於臉書張貼文章,指有居家隔離中的外配在村裡到處跑,雲林縣警察局接獲雲林縣衛生局來函告發為假訊息,已涉嫌損害公眾及他人,將黃姓貼文民眾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黃姓民眾於2月中旬在臉書粉絲專頁張貼文章,「有人說某一村莊的兩個外配,從大陸過節回到村莊裡,理應隔離14天才是,但這兩外配確是到處跑……,其他同村村民勸說也沒用……,把口湖鄉鄉民的健康當兒戲.......」等訊息。

雲林縣衛生局接獲檢舉,函文向雲林縣警察局告發為假訊息,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通知散佈訊息的黃姓涉嫌人到案說明,黃嫌向警方聲稱,「是聽人家說的」,且未經查證便張貼於粉絲專頁,警方詢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雲林縣警察局局長顏旺盛呼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已於2月25日公布施行,防疫期間,如有隨意製造、散布或轉傳有關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警方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速查嚴辦,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雲林縣警察局提醒民眾,敬請全力配合政府相關防疫措施,相關資訊可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或加入「疾管家」官方LINE帳號,將提供最新的防疫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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