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為配合防疫政策,5日宣布暫停全國同步掃蕩酒駕勤務,但強調地方警力取締酒駕仍持續進行。(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警政署為了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警政署5日宣布暫停109年2-3月份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授權各警察機關自行彈性規劃辦理。警政署強調僅是暫停規劃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勤務,但地方縣市警局、警分局自行性或例行酒駕勤務規劃並無受影響,希望民眾切莫誤會:「因應疫情警方停止酒駕攔查勤務」,提醒民眾喝酒開車上路仍會依法開罰告發。
▲警政署為配合防疫政策,5日宣布暫停全國同步掃蕩酒駕勤務,但強調地方警力取締酒駕仍持續進行。(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警政署今天通令全國各警政單位即日起,應視疫情發展、轄區特性及酒駕肇事狀況,適度調整局辦及分局自辦取締酒駕勤務之次數。警政署顧慮為避免酒駕攔檢過程中,萬一民眾及員警遭受感染之風險,警政署通令各警察機關防疫期間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注意下列事項:
一、警員執行勤務時,應一律佩戴口罩。攔停駕駛人後,應保持一定距離,觀察過濾駕駛人有無酒容酒氣,有酒容酒氣者,則指揮至路旁停車熄火,請駕駛人下車進行酒精濃度測試。
二、使用過之酒測器應予適當消毒後,才可提供下一位駕駛人使用。
三、使用後之吹嘴,應用塑膠袋包覆後卸除,並妥善處理,不可隨便丟棄。
四、實施酒精濃度測試後,執勤同仁應以酒精乾洗手液清潔,避免民眾吹氣時,飛濺口沫殘留在手部,造成事後接觸到口鼻傳染,保護員警自身安全。
另外警政署交通組也指出,過往警員攔檢酒駕會使用的長條型呼吸酒精感知器,因會需要駕駛配合呼吸檢測酒精成分,重複使用可能會導致感染擴散之虞,警政署也通令全國警方暫停使用這類酒測快篩器材。另外雖然警政署暫停全國同步酒駕攔檢勤務,但縣市警局、地方警分局每月仍會規劃4次以及機動酒測勤務,警方掃蕩酒駕歪風絕不打烊。
防疫期間警政署取締酒駕執法工作雖配合調整,惟為維護大眾用路人安全及建構安全的交通環境,各單位於做好相關防疫措施下,嚴正執法仍不打烊,警政署幽默呼籲民眾,不要誤認警方為配合防疫停止抓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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