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彭姓男子去年10月在友人住處開趴,在笑氣助興下,一個晚上竟對12歲少女三度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彭姓男子去年雙十節連假期間,趁簡姓少女想借機車給乾哥使用,彭男要簡女約出「會玩的女生」到其友人住處開趴,簡女帶了學妹等共9名男女在郭姓少年住處,席間有吸食笑氣助興,其中已成年的彭男趁機對年僅12歲少女毛手毛腳,更藉機支開其他人,對少女指侵與性侵得逞,隔日清晨上班前更三度性侵少女;桃檢偵結將彭男依對未滿14歲少女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19歲的彭姓男子於去年雙十節獲悉簡姓少女想向她借機車供其乾哥使用,彭男遂要求帶些「會玩的女生」到郭姓少年住處玩,簡女約了同學與學妹5人赴約,彭男則邀15歲游姓少年到郭姓少年位於桃園區住處開趴,9名男女在不同樓層吸食笑氣助興玩樂。
彭姓男子相中1名12歲還在就讀小六的少女,一直想辦法與少女聊天,後來更趁大家不注意之際撫摸少女,還以手指性侵少女得逞;少女受辱後跑去向同行友人哭訴,彭男不滿簡姓少女離去,打電話要她「喬」一名女生陪他,否則不借她機車,簡女情急下央求受害少女再幫一次忙,少女極度不願意下又被送到彭男房間,這次彭男更變本加厲,直接強脫少女衣褲性侵得逞,還以毛巾擦拭留在少女肚子上精液等證據,隔天清晨,彭男睡醒後居然要求少女「上班前再來一次」,三度對少女性侵得逞。
事後,簡女獲悉少女遭彭男性侵,要求彭男「大哥」處理,彭男被罰雙手扛水桶半蹲、膝蓋後面夾寶特瓶等體罰;彭男在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是簡女把一票女生帶出來卻沒向家人說,事後想把事情推到他身上汙衊他;檢方傳喚當天在場少男少女指證,確認彭男曾說「少女很可愛、想接近她」,後來見少女哭著跑回來,說彭強脫她衣服等證詞,檢方根據相關對話紀錄、現場圖佐證,確認彭男犯行明確,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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