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5月被隔離者」綜所稅、營業稅延至6/30繳 8大稅通通延繳一欄表

財政部將主動公告延緩繳納期限,民眾因為疫情造成收入減少,可向國稅局申請延期、分期繳納。(圖/報系資料照)

圖文/CTWANT

新冠肺炎持續延燒,對於4月即將徵牌照稅、5月另有綜所稅、營收稅以及房屋稅,財政部日前也公告對於受到疫情影響的企業或遭到、減薪及無薪假的民眾,給予分期繳納不計息還有緩繳的方式。另外,如因居家隔離、隔離治療、集中檢疫無法完成繳納的部分,可以附上隔離證明,最長可延期一個月繳稅。

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如果民眾因為配合防疫,沒辦法在期限內繳稅。財政部會主動公告延緩繳納限,依照《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若民眾有因為天災、地震、事變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減少收入,也可以向各地的國稅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依照《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民眾及企業主都能延期1到12個月繳納,如果選擇要用分期繳納,也會依稅款的不同,最長可以分成36期。

▲▼繳稅延期。(圖/財政部提供)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繳稅延期。(圖/財政部提供)

▲▼民眾因遭隔離或檢疫,可延期繳稅。(圖/財政部提供)

▲▼繳稅延期。(圖/財政部提供)

更多 CTWANT 報導
二手口罩洗完再燙 黑心回收場一天賣數千個
遭黑衣人攻擊12秒驚險畫面曝光 蔡阿嘎受傷不忘護孕妻
放寬收養取得原民身分 管媽反對 :恐遭利用取得土地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