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日前因傷到醫院掛急診,期間陳男竟趁護理師不注意之際掐她脖子、襲胸,被告上法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嘉義報導
陳姓男子日前因傷前往嘉義一間醫院掛急診,在接受護理師換藥時,陳男突掐住護理師頸部,將她脖子上的金項鍊扯斷,接著還進一步隔衣襲胸,嚇得護理師花容失色,怒向陳男提告傷害。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案發當時耳邊不斷傳出「推護士沒關係」的聲音,而陳母也提出兒子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相關證明,審結法官判陳男無罪,但需施以監護1年。可上訴。
陳男2019年4月5日晚上因傷前往嘉義一間醫院就診,護理師在替陳男清理傷口時,陳男竟趁護理師蹲下擦藥之際,徒手掐住她脖子,先用力推倒後再扯下她金項鍊,接著還隔衣撫摸胸部,至護理師頸部及左手臂受傷。事後護理師以妨害醫療業務執行及性騷擾等罪向陳男提告。
法庭上,陳男辯稱案發前自己被害妄想症發作,腦中不斷出現幻聽,因敲破2店家玻璃遭人毆打才會至醫院治療,而護理師幫他包紮時,他因耳邊不時聽見「推護士沒關係」的聲音,才會出手攻擊護理師,自己也不知道為何要做這件事。同時,陳母也證稱,兒子患有思覺失調症,16歲發病後2009年就曾因急性精神分裂症住院,目前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時常會出現幻聽且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法官勘驗案發時醫院行為辨識的精神鑑定,得知陳男自2019年3月至案發前就常出現幻聽、情緒不穩及跳八家將的怪異行為,審酌他案發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未能辨識自己行為,判陳男無罪,免受罰,但需施以監護1年。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