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圖/路透社)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新冠肺炎病毒狡猾,湖北荊門一位趙姓女患者3月1日被確診,但疾控人員卻發現,她是1月份被傳染的!調查發現,趙女在1月11日-1月24日期間,曾與一名確診陳姓女子,在同一天去過同一個超市,並且付錢時間前後相差只有9分鐘,當時她們在同一個超市的停留時間都超過了1小時。
據《寧波晚報》報導,寧波疾控中心馳援湖北荊門的隊員楊思嘉,日前對集中隔離滿14天的人員進行排查,1日淩晨發現趙女核酸檢測陽性,經過不到30小時,他成功攻破了這起不明確原因病例溯源。
調查結果發現,趙女1月24日出現過輕微症狀,有服藥史但無就診史,2月3日她的丈夫李某出現症狀就醫,3次核酸檢測陰性,作為疑似病例收治住院。與此同時,趙女作為密接人員集中隔離,隔離時間為2月3日-2月17日,解除隔離後一直在家,未出門,並且這段時間症狀逐漸消失,一周內無相關症狀。
▲楊思嘉和同事羅列出8條可能線索,一一進行排摸 。(圖/寧波晚報)
難道是趙女士的丈夫傳染給她?楊思嘉否定了這種可能。他指出四大原因,首先李某本身是疑似病例,但不是確診病例;第二,李某流調軌跡顯示跟趙女士相似,無外出史,無武漢歸來人員接觸史;第三,李某再一次做核酸檢測,還是陰性;儘管李某自訴出現過症狀,但沒能說出不舒服具體細節,後期也沒再出現症狀,同時無服藥史。
楊思嘉判斷,趙女士發病日期為1月24日,但是發病前14天沒有去武漢及周邊,且自訴跟轄區內已確診病例也不認識,1月11日-1月24日期間未發現接觸的人員中有身體狀況異常的人。
▲楊思嘉發現,趙女是在超市被感染。(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CFP)
根據1月11日-1月24日的流調結果,楊思嘉發現,趙女曾於確診的陳姓女患者,在同一天去過同一個超市,並且付錢時間前後相差只有9分鐘,當時她們在同一個超市的停留時間都超過了1小時。這個超市在地下一層,通風環境較差,付款通道僅有2條,彼此相鄰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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