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警衛伸狼爪猥褻小一女童,辯稱是長輩的關愛。圖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女童萱萱(化名)因圍棋課臨時停課,在校園內遇上學校警衛阿城(化名)。阿城竟誘騙萱萱一起巡視校園,帶她到沒有監視器的教室外,強伸狼爪進她內褲猥褻得逞。阿城坦認犯行,稱是「長輩的關愛」,台中高分院依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1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城2018年擔任太平某國小警衛,負責校園保全工作。同年4月30日傍晚5點左右,阿城看到就讀該校國小一年級,年僅6歲的女童萱萱放學後獨自走在學校操場,主動上前關心,並邀她一起巡視校園,檢查教室窗戶有沒有關好,單純的萱萱一口說好,殊不知竟落入惡狼圈套。
阿城仗著自己熟悉校園,將萱萱帶到監視器拍不到的自然教室外,假意詢問她有沒有吃飽,再從後方強抓她,同時伸出狼爪,強行伸進她內褲內觸摸陰道外部。受到驚嚇的萱萱,返家後不敢跟父母說,直到隔月初,媽媽跟她聊天時問說有沒有被人亂摸身體,萱萱才講出上情,並顯露出害怕表情,之後更會要求爸爸陪她一起睡覺,不敢獨自睡。
阿城挨告後遭起訴至一審均否認犯行,他在國小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訪談中,坦認「基於一個長輩愛護低年級學生的心情,有可能是在幫小朋友整理衣褲時,不小心碰觸到」、「只要發現小朋友衣角跑出來,不論男生或女生,就會主動幫學生將衣角塞入褲子中,過程中,手就會深入褲子中。但僅限於低年級。」
法官為求慎重,多次傳喚萱萱、其母親與學校老師等,釐清現場情況。認為,萱萱雖然只是未滿7 歲幼童,但對於客觀事實記憶、描述,均有相當可信度。加上她智慮單純,與阿城無任何過節,若非確實親身經歷遭被告強制猥褻之情,應無法憑空虛構捏造情節,依強制猥褻罪判刑。
阿城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終於坦認犯行,並與萱萱父母46萬達成和解,除當場給10萬元外,餘款分60期按月支付,也希望能換得緩刑。法官據此改判3年1月,因不服緩刑要件,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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