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洪男不滿爭吵時女友提分手,竟霸王硬上弓性侵對方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洪姓男子2018年與同居女友小乃(化名)發生爭執,孰料,他竟出手猛掐對方,更強脫小乃衣物「霸王硬上弓」得逞,小乃不甘受辱決定報警處理。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洪男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與小乃同居在屏東縣一處公寓,並於同一間搬家公司任職。2018年7月12日下午2時許,2人在住處發生口角,沒想到洪男竟然用手掐住小乃的脖子,將她推壓到床上,再用右手抓住小乃的雙手,強脫小乃下身衣物性侵得逞。
小乃不甘受辱報警提告,她回顧事發經過,「我想走,他就壓住我的手腳,我想反抗,他就脫掉我的衣服,然後就強行跟我發生性行為。事發當時他有用手摀住我的嘴巴和用枕頭壓住我的臉。我跟他說我要提分手,但洪男不願意,然後就控制我的行為,還有對我施暴」,男友更無視推拒「射精在裡面」,過程中她嚇到哭泣。
但洪男矢口否認性侵女友,強調「是我被她打,我抓住她的手,我力氣比較大,讓她的手有抓痕,但我完全沒碰她的脖子」,強調當天只有吵架,沒有發生性行為。
但屏東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及證人證詞後,不採信洪男的說詞,認為他造成小乃肉體痛楚與心靈創痛至深,犯後又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洪男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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