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常常以加班為由離家。(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pakutaso)
記者林昱萱/台北報導
一名空姐「花花」(化名)與丈夫「阿傑」(化名)結婚後生了兩個小孩,但之後她卻時常以加班為由,離家去與另名男子「阿志」(化名)相會,甚至還與對方同居,兩人還時常互傳曖昧簡訊,「我是小狼狗欸」、「看到你就發騷啦」等,讓阿傑氣得提告求償。
判決指出,花花與阿傑婚後生了兩個小孩,但在結婚4年後,她卻開始以加班為由鮮少在家,即使回家後,又會以明天又要飛的藉口馬上離家,但卻被阿傑發現,花花離家後並非真的是前往加班,而是去與外遇對象阿志同居,兩人甚至還有不少曖昧對話。
對此,花花辯稱,因為與阿志認識多年,所以講話上沒有分寸、愛開玩笑,交情非常好,自己也沒有單獨去過對方家中,但法官勘驗兩人對話紀錄後發現,花花確實有去過對方家中同居,因此認為她的證詞不足以採信,認定阿志的行徑已經破壞阿傑的婚姻和諧,造成他身心上的痛苦,因此判他應賠償阿傑10萬元,而案經上訴二審後,二審法官亦認為一審判決並無不妥,因此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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