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姓男子因不滿護理師插針多次仍抽血失敗,氣憤出手推擠護理師,法院審結判他需賠償護理師1100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基隆報導
馬姓男子日前帶岳母至基隆長庚醫院就診,過程中因不滿急診室陳姓護理師找不到岳母血管,多次插針抽血失敗,竟在護理師收針後怒推他,致護理師手臂出現4公分刮傷。事後陳姓護理師怒至法院提告傷害,同時向馬男求償10萬餘元。法官審酌雙方財力,判陳男須賠償護理師1100元。仍可上訴。
陳姓護理師控訴,2019年5月23日他在急診室內替馬男岳母抽血時,因多次插針抽血失敗,馬男竟在他收針停止醫療行為時出手憤怒推擠,導致他左手臂上出現4公分刮傷。對此,他決定提高傷害,並向馬男求償醫療費100元及精神撫慰金10萬元。
法庭上馬男辯稱,當時岳母相當痛苦不斷哀嚎,但護理師仍不願收手還態度惡劣,他是為了保護岳母才會推擠陳男,屬於正當防衛、合法的行為,並不涉及傷害。同時,馬男也拿出醫院當時給他的道歉函,證明雙方確實是因醫療行為中護理師有疏忽,導致爭執產生。
基隆地院審理時認為,雙方發生衝突時護理師已收針,對患者本身並無傷害行為,另外雖然醫院院長事後有發函向馬男道歉,但事件當下院長本人不在場,並不是真正了解實情的人,發函行為不排除是為要息事寧人,與護理師是否有疏失完全是兩回事。
法官審結,刑事部分判馬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民事部分,審酌雙方財力,他僅需賠償護理師100元醫療費及1000元精神賠償金,總計1100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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