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消防局積極推動全縣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據花蓮縣去(108)年下半年火災統計資料分析,火災案件共計111件,扣除戶外燃燒雜草垃圾等鮮少造成損失之案件,以建築物火災61件(佔55%)為最高,其中獨立住宅火災件數又佔建築物火災的61%,而人潮與居住密集的商業建築與集合住宅卻僅佔11%。再依統計廚房與臥室為建築物內起火次數最多之處所。
消防局究其原因,係供公眾使用場所有較嚴謹的消防安全規定,經過近20年來在消防單位的查核與要求下,相關場所的消防安全機制幾乎均按照法規設置完成,在預防火災及初期撲滅火勢有相當大的成效;而獨立住宅(民宅)卻因缺乏完善的消防安全機制而成為現在最容易發生火災之場所。
依火災發生時段分析,以民眾日常起居活動時段12~21時發生頻率居高,顯示火災多發生在民眾活動頻繁的時段,其中包含用膳時間,因民眾在此時段大量使用各種類型的電器設備及爐火烹調器具,不排除有因使用頻繁或不當,造成電器故障、電線短路或爐火不慎引燃等進而釀災之可能。
依起火處所之統計,在建築物部分以廚房 13件及臥室11件為主,起火原因在扣除其他(含森林田野類及雜草垃圾類)後,則以電氣因素23件位居第一,再依上述之統計,廚房與臥室為建築物內起火次數最多之處所,深入分析後發現廚房與臥室的起火燃燒多數亦為電氣因素所造成,故民眾除了在使用火源時應謹慎注意外,亦應提升自身用電安全意識,實際應用在生活中。
依建築物類別分析,本期建築物火災發生件數計61件,其中獨立住宅38件佔建築物火災件數的61%,其次為商業建築7件、複合建築1件,其中商業建築、複合建築與集合住宅依法令規定須裝設火災警報器,僅獨立住宅未有強制規定,故消防局在近期也積極推動全縣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尤以本縣防火逃生弱勢族群(包括低收入戶、獨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家庭所佔比例偏高,因此消防局已先將這些弱勢族群列為首要補助及安裝的目標,另狹小巷弄及水源不足區域住戶亦列入優先裝設的對象,迄今為止,消防局已補助裝設上述獨立住宅共計7,732戶。
▲弱勢族群可向轄區消防分隊申請,消防局會派員免費協助裝設。
另再據消防局統計去年下半年所發生的住宅火警中共有3件因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動作,提醒住戶成功初期滅火及逃生,避免家破人亡的災難,顯見住宅用火災報警器在預防建築物火災的成效非常顯著,故消防局在近期也積極推動全縣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家中尚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民眾,趕快到大型超商電器行購買裝設,區區幾百元可以保障全家安全,另弱勢族群亦可向轄區消防分隊申請,消防局會派員免費協助裝設,期望鄉親務必注重自身的居家安全,僅需花費低廉的設置成本,就可以換取安全的居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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