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成功布局防疫 台南藥師公會:應速全面實施三同政策防健保缺藥

▲台南市藥師公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全面實施健保明載「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可以替代之「三同」規定,以使國人的健保用藥沒有缺藥的危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藥師公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全面實施健保明載「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可以替代之「三同」規定,以使國人的健保用藥沒有缺藥的危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全球大震盪,台灣因最先管制口罩出口,並實施實名制購買口罩成為全世界防疫的典範,緊接著後續要面對的是大陸、印度二大藥品原料生產國因停工、禁止出口導致的全民健保處方箋用藥缺藥問題。

▲台南市藥師公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全面實施健保明載「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可以替代之「三同」規定,以使國人的健保用藥沒有缺藥的危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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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吳振名,呼籲政府應儘速全面實施健保明載「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可以替代之「三同」規定,以使國人的健保用藥沒有缺藥的危機,來保障全國人民的生命與健康。

▲台南市藥師公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全面實施健保明載「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可以替代之「三同」規定,以使國人的健保用藥沒有缺藥的危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吳振名說,健保署的處方用藥規定:「醫師如果未註明處方不可替代,藥師或藥劑生可以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替代,但價格不可高於原處方藥品。」,但目前有些醫院會在處方箋上印有「藥品不可替代」的字樣或另外加蓋「藥品不可替代」的戳章,形同綁住病患一定得使用該醫院所採購使用的特定廠牌藥品,不僅沒有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在現在處於防疫、遠離感染風險的關鍵時刻,病患若無法持該處方箋在社區健保藥局領到相同的藥,等於強迫病患一定得回原醫院領藥,增加病患受感染的風險。

▲台南市藥師公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全面實施健保明載「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可以替代之「三同」規定,以使國人的健保用藥沒有缺藥的危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吳振名說:醫院因與供藥廠商簽有供貨合約,廠商若無法如期供貨時需賠償醫院,因此,醫院較無斷貨缺藥的問題,但社區健保藥局無供貨合約保障,廠商藥品存量較低或不足時,社區健保藥局就會是最先訂不到藥品的犧牲者,而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患者,持處方箋卻無法在健保藥局拿到相同的藥,藥師也不可給替代藥品,這些慢性病患就成了間接的受害者,無法在藥局領藥,而需要回原醫院領藥。

▲台南市藥師公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全面實施健保明載「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可以替代之「三同」規定,以使國人的健保用藥沒有缺藥的危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台南市藥師公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全面實施健保明載「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可以替代之「三同」規定,以使國人的健保用藥沒有缺藥的危機。(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吳振名呼籲衛福部與健保署,應明令公告禁止醫院在處方箋上註記「藥品不可替代」的字樣戳章,以讓病患有選擇用藥廠牌的自主權,尤其是在政府全面實施藥廠PIC/S GMP制度後,政府並經常宣揚國內PIC/S GMP藥廠所生產的藥品相對於同成分的原廠藥品能夠具備相同品質與藥效,如果政府明令禁止在處方箋上註記「藥品不可替代」的字樣戳章,不只保護病人的自主權,也是在鼓勵國內製藥廠,同時可讓國內現有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相同品質與藥效的藥品可以互相支援因應來避免缺藥危機,也可保障國人的生命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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