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阿偉(化名)與阿強(化名)2018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兩人相約發生性行為,之後再由阿偉免費提供安非他命吸食,沒想到完事後竟然反過來討要2000元的費用,讓阿強氣得提告對方感染愛滋病還進行危險性愛。不過,檢方調查後發現,阿強自己也罹患愛滋病,最後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傳染病防治法起訴。
▲阿強指控阿偉明知罹患愛滋病,還和他進行無套性行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阿強同意與阿偉發生性行為,換取安非他命吸食,沒想到後來收到訊息索討2000元的買毒費用,這才氣得跳出來指控對方販毒,甚至隱瞞罹患愛滋病的事與自己進行無套性行為;對此,阿偉表示,那2000元是留宿的費用,與毒品有關,況且他全程都有戴保險套,也知道彼此都是愛滋病患者,哪來的欺瞞。
案情到這裡出現大反轉,檢方經過調查確認兩人都是愛滋病患,因此也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傳染病防治法起訴阿強。宜蘭地院法官認為,阿偉的確有轉讓毒品給阿強,這部分依法判處6月有期徒刑;但在危險性愛方面,難以認定他們有故意隱瞞病情,這部分則裁定無罪。
▲阿偉曾轉讓毒品給阿強。
其實,現代社會民眾一提到愛滋病,主觀上還是會先認為一定與「性」有關。但台灣愛滋病醫學會、愛滋病護理學會去年底公布一份認知調查報告,發現有九成民眾自認為了解愛滋病,實際上只有0.2%的人有正確認知,例如有七成民眾不知道現階段已經有可以有效預防愛滋感染的藥物。
愛滋病醫學會理事長洪健清當時說明,預防愛滋病用藥其實和避孕藥使用相當類似,可以分為暴露愛滋病毒「後」的預防性投藥PEP以及暴露「前」預防性投藥PrEP,台灣愛滋新感染人數連續2年呈現下降趨勢,2019年更是達到新感染人數10年最低,主要原因在於國內的愛滋治療策略落實,已經有研究證實,穩定治療並且測不到病毒等於不具傳染力(U=U),讓愛滋感染等同慢性病,而統計台灣有超過9成患者有「接受治療」、「成功抑制病毒量」。
不過,洪健清也提醒,凡是有性行為者至少還是要做一次愛滋篩檢,有無套性行為者建議1年篩檢一次,若有感染風險行為者則建議3個月至6個月篩檢一次,疾管署有提供自我篩檢試劑以及院所一站式愛滋匿名快速篩檢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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