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男在該集團擔任司機角色,負責載小姐到摩鐵。(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高雄報導
一名杜姓男子受僱於綽號「公爵」的男子所組的應召集團,並在集團內擔任「馬伕」的角色,負責載送小姐到摩鐵、交易地點,並於性交易結束後,抽取傭金400元。對此,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杜男的行徑已經觸犯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依法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杜男在集團內擔任俗稱「馬伕」的司機工作,負責載送應召女子到約定的賓館、摩鐵等地,與男客從事性交易,並於每次性交易結束後,向男客收取性交易對價,從中抽取每次400元之車資牟利。
集團的運作、攬客模式,引發警方的懷疑,因此佯裝成男客,與集團談好以5400元的價格和女子「花花」(化名)從事性交易,雙方談妥之後,杜男就在載著女子到約定的摩鐵赴約,而警方隨即以「不滿意花花」為由,要求對方離去,等到花花離開後,埋伏在場的員警再將人逮捕。
對此,杜男於警訊時坦承不諱,而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他的行徑已經影響社會風氣,因此依共同泛圖利媒介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得以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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