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疫(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11日通過廣電業者播出新冠肺炎防疫訊息、節目,可以「同時段、等額」方式,放寬廣告播出時間,共有213個頻道、161家電台,可以在防疫指揮中心終止指定播出相關防疫資訊、節目次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期間,增播等量時間的廣告時段。
為因應新冠肺炎宣導之需,NCC根據指揮中心指示,自109年1月22日起陸續發函要求無線電視、衛星電視及廣播電台以插播式字幕、影片及廣播內容等方式指定播送宣導防疫衛教訊息。目前電視頻道週間須播出指定防疫訊息及節目之時間為24分鐘(每小時1次,每次1分鐘)、週末則為10分鐘;另廣播事業則為每日3分鐘。
考量廣電事業受指定播送相關防疫訊息,會影響其原有節目廣告的排播規劃,且大多數為民營企業,因此為兼顧舒緩業者營運上之影響及保障視聽眾既有權益,NCC決議放寬原有廣告時間限制,並主要採兩原則:
1. 同時段:考量廣告播出時段與其價值相關,放寬廣告之播出時段應與指揮中心指定播出時段相同。
2.等額:放寬播出之廣告總時間與指揮中心指定播出時間相同;每日每時段增加之廣告時間,不得超出指揮中心每日同時段指定播出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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