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差半小時居家檢疫竟破功!她深夜巷口買20元礦泉水 最重開罰百萬

▲▼礦泉水、超商。(圖/突發中心記者攝)

▲韓國女外僑居家隔離期間為了買礦泉水,提前離開住家最高可罰100萬元。(圖/突發中心記者攝)

突發中心/北部報導

為了喝1瓶20元的礦泉水,她將面臨100萬元罰款?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北部地區有名韓國籍女華僑入境,依法須居家檢疫14天;不料10日晚間11點30分,距離14天隔離期滿前半小時,區公所電話卻連繫不到該名女子,轄區警方緊急協尋,才發現這名女子是為了到巷口買瓶礦泉水,不顧規定提早離開住家,依法將裁罰10至100萬元,讓她後悔莫及。

《ETtoday新聞雲》獨家掌握,10日晚間11時許有民眾目擊,員警到一處公寓樓下,緊張地詢問居民是否有看到一位30多歲的韓國籍女子,現場氣氛如臨大敵、萬分詭譎;言談中得知,是一名韓國籍的華僑入境之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擅離檢疫處所,區公所單位電話聯繫不到她,只好派轄區員警到場協尋。

就在警方一一比對出入的居民時,一名提著包包、戴著口罩的女子正打算進入公寓內,員警透過護照比對身分,發覺她就是區公所緊急協尋的居家檢疫對象。而早在2月27日,我國把韓國列為旅遊警告第3級,從韓國來台的旅客都得居家檢疫隔離14天,而這名女子11日整點就隔離期滿,不料卻在最後半小時破功。

該名韓國籍華僑透過中文表示,自己知道再過半小時就就隔離期滿,但因為實在太想喝水,所以出來走走,並到住家一旁的便利超商購買一瓶礦泉水解渴,言談中相當慌張,似乎清楚違法擅離檢疫處所的下場;警方也只能無奈勸阻,並請她11日向檢疫單位確認後,再行離開處所,以免又有違法之虞,並依法將資料送交相關單位進行裁罰。

依原本《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違反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最高分別罰到15萬和30萬元。但有民眾反映罰則太輕,近來又出現許多違反隔離,四處趴趴走的個案,造成警力疲於奔命找人,也讓社會大眾相當恐慌;因此政院在這項特別條例中第15條規定,罰則大幅提高,只要違反隔離措施、擅離隔離處所者,可罰20萬到100萬元;違反檢疫措施、擅離檢疫處所,則可罰10萬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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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新冠疫情大爆發。圖為一身防護裝備的軍人正在街頭進行消毒工作。(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韓國新冠疫情大爆發。圖為一身防護裝備的軍人正在街頭進行消毒工作。(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韓國國防部長親入大邱視察。(圖/翻攝自韓國國防部Facebook)

▲韓國國防部長親入大邱視察。(圖/翻攝自韓國國防部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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