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廖姓男子偷吃朋友妻10年,下場曝光。(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戴若涵/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廖姓男子與陳姓男子為20年好友,沒想到他竟偷吃兄弟老婆,每週激戰朋友妻1次,這段不倫戀維持超過10年,姦情曝光後,他竟還嗆聲,「她(陳妻)也歡喜歡喜的」,氣的陳男提告,日前法院判決出爐,陳男被依相姦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檢警查出,廖男與陳妻自2007年8月至2017年農曆春節前持續不倫戀,2人更以每週1次的頻率到摩鐵發生性行為。2017年5、6月間,廖男兒子到陳家作客,意外與陳男發生爭執,脫口而出父親與陳妻有姦情。綠雲罩頂的陳男氣炸,向廖男、妻子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並於數個月後離婚。
陳妻坦承,與廖男發生關係的頻率約是每週1次,「時間不一定是假日,因為他也怕我老公知道,我家如果有熱鬧的事,他都會來,時間都是白天,大部分是下午1 、2 點,地點大部分都是在八德區一間摩鐵」,她更在警詢中明確指出,「廖男右腰間有一道傷疤、雙臂窩間有長肉瘤,還有他只剩一粒睪丸」。
廖男辯稱,「我不曾與陳妻有過性行為」,陳妻會知道私密特徵是因為他夏天會打赤膊,且曾經在酒後不小心說出來。
但陳男提出錄音指稱,2人姦情曝光後,他痛斥廖男,「你吃我夠夠夠啦」,廖男則回,「我哪有吃你夠夠夠,你老婆也有關係在啊」,他一怒之下再罵,「有什麼關係,給你幹去,還在,你兒子又來我家亂」,孰料,廖男竟還囂張回,「不要說那麼難聽拉,她也是歡喜、歡喜啊」。
陳男女兒也作證,事發後廖男曾到家裡以台語道歉,「你把我當親兄弟,我還對你做這種事,真的很抱歉」,陳男當時氣炸回應,「我老婆被你騎了1、20年,我把你當親兄弟,你卻做這種事」。
桃園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依通姦罪判陳妻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3年;至於廖男則被依照相姦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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