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KTV小姐被帶出場,一人慘遭兩度性侵,一人因強硬拒絕躲過一劫,法官將男子判刑4年2個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澎湖洪姓男子與朋友看上KTV小姐小乃(化名)、小真(化名),遂向KTV購買點數,將2人帶出場。眾人抵達飯店後,洪男先是將小乃壓上床硬上,但最後因突然軟掉而作罷,最後把念頭轉向小真,但遭到強硬拒絕,隨後又折返2度蹂躪小乃,高雄高分院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4年2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洪男與友人2018年11月12日向馬公一間KTV購買點數,帶小乃與小真出場,並直奔某飯店。眾人抵達飯店後,小乃便詢問洪男是否要將她與小真分開,而當時洪男回應,「看你們要不要分開,如果不分開就不給你們錢,請你們回去」,小乃一聽,擔心得不到出場費,於是被迫同意。
小乃隨後跟著洪男進到飯店701號房,小真則跟著洪男友人進到703房。沒想到,才進到房內,洪男便立刻強吻小乃,還強脫她衣服,最後壓上床性侵。過程中,小乃不斷反抗,還用力敲打牆壁求救,但洪男卻不肯罷手,最後則因洪男突然軟掉,才停手。
洪男得逞後,立刻將淫念轉向小真,於是帶著小乃到703號房找人,並對友人說要與小真聊天後,帶著小真返回701號房,隨後表明,「可不可以」、「我很喜歡你」等語。小真聽了後,立刻了解洪男心思,於是拒絕,但沒想到竟遭到強吻,最後因她堅決拒絕,洪男才不甘心的作罷。
未料,洪男慾火難耐,因而再度想到小乃,於是又直奔703號房,並說道,「你看,我沒對你同事怎麼樣,我們就是單純聊聊天」,隨後又將小乃帶回701號房,2度性侵得逞。
案經小乃、小真提告,一審法官依法將洪男判處4年2個月徒刑,但他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洪男犯後坦承犯行,頗有悔意,且事後也已與2女達成和解,認定一審法官判決並無不適,因此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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