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表藝3館共推「防疫特別方案」 場租5折、觀眾梅花座

2020年03月13日 10:30

▲▼國家音樂廳。(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台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三大場館,同時發佈疫情期間場地配套措施。(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台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三大場館依據新冠肺炎(COVID-19) 公眾集會因應指引,將共同實施「間隔座」等降低大型集會感染風險的配套措施,包括場租以5折計算等,希望可減輕團隊演出的成本壓力。

考量疫情對整體表演藝術環境的影響,三場館同時發佈疫情期間場地配套措施。 包含使用原場地、採用間隔座的方式,場租以5折計算,也會提供其他方案與租用單位共同討論。

以兩廳院為例,租用演奏廳、實驗劇場的團隊,若需採間隔座規劃,在檔期許可的條件下,可以規劃協助換至較大場地如音樂廳、戲劇院,但以沿用原租用場地的場租計算;若使用原演出場地調整為直播或錄影場,或新申請場地做為直播、錄影、技術測試、排練、製作研發等,場租以定價5折計算。

除三場館場租協助外,兩廳院售票系統另提供團隊疫情協助方案,包含4月30日前(時間點將依疫情狀態調整實行期間)照常演出之節目,售票佣金以5折計算;若於疫情期間節目取消,售票佣金將全數退還。另因節目異動須通知觀眾時,兩廳院售票系統可免收簡訊費用,希望可減輕團隊演出成本之壓力。

▲▼國表藝3館共推「防疫特別方案」。(圖/衛武營提供)

▲國表藝三館共推「防疫特別方案」。(圖/衛武營提供)

以下為疫情期間,國表藝場館特別方案完整內容:
 
1. 因疫情影響而於演出前60日內取消演出者,全數退回場地租金;原租用單位仍可保留該檔期進行製作研發、技術測試及排練等之使用,免收租金。但如有其他特殊事由,得予專案辦理。施行期間追溯自今(2020)年1月15日起。

2. 為符合本年3月4日政府公佈之「新冠肺炎COVID-19 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所辦理風險評估之配套措施:

(1)使用原場地、採觀眾間隔座方式,各場館場地租金以定價百分之五十計算,但如有其他特殊事由,得予專案辦理。

(2)從原租用小型場地移往大型場地模式,維持原租用場地之收費標準;若租用單位於更換場地後有繼續售票之需求,在合於風險評估之情形下,得予專案辦理。

(3)原場次轉為直播/錄影場(無現場觀眾),各場館場地租金以定價百分之五十計算。

3.  疫情期間,若新申請場地空檔進行直播/錄影模式,各場館場地租金以定價百分之五十計算;若新申請場地空檔進行製作研發、技術測試及排練等計畫,依各場館裝台或彩排定價百分之五十計算。



4. 針對因疫情取消演出的節目,各場館安排本年下半年空檔、明(2021)年上半年檔期時,將列入作為相關考量,並以國內團隊振興為優先。



5. 兩廳院售票系統之疫情期間協助方案,施行期間追溯自今年1月15日起:


(1)演出時間於4月30日前之節目,售票佣金五折計算(採滾動式調整施行期間)。
(2)若節目取消,售票佣金全退。
(3)如因節目異動,須通知觀眾者,免收簡訊費用。

6. 本方案實施期間、內容及範圍,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事項,作滾動式因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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