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耿葳在大學畢業前就開始到姑姑厲耿桂芳辦公室工作,期間完全沒支薪。(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下同)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耿葳原本和母親一起在姑姑、前市議員厲耿桂芳的辦公室工作,耿葳曾偷偷問母親「可以開始領薪水嗎?」剛好耿母帳戶被法院凍結,經厲耿同意把薪轉戶改成耿葳,直到耿葳到美國留學也持續下去,另外還找何姓女人頭支領加薪部分,台北地檢署13日依偽造文書等罪處分坦承犯行的厲耿、耿母、何女緩起訴處分;耿葳因從頭到尾不知情,獲不起訴。
新任市議員耿葳在大學畢業前,就跟著母親詹麗玲一起在姑姑的辦公室工作,但只有母親支領4萬元月薪,2011年11月間,擔任辦公室主任的詹麗玲因受丈夫債務牽連,帳戶遭法院扣押凍結,將被扣薪1/3,厲耿同意從12月起,改成聘任耿葳當支薪的議員助理。
▲厲耿桂芳坦承同意帳戶遭凍結的耿葳母親變更支薪帳戶,獲得緩起訴。
2014年6月起,耿葳赴美留學,帳戶仍持續有薪水入帳,期間厲耿桂芳要幫耿葳的母親加薪,另外找來耿母的何姓女同學當人頭,再每月加發2萬6千元給耿母,耿葳2016年學成歸國隔天,立刻就到厲耿桂芳辦公室上班,因帳戶始終交給母親保管,直到被檢舉涉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才赫然發現,母親帳戶遭凍結,自己一直都是幫母親代領薪水。
檢察官調查認為,耿葳和母親2人都確實有在議員辦公室工作,不是單純的虛報人頭詐領薪資,不涉及詐欺、貪污刑責,但仍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考量厲耿、耿母以及基於人情提供帳戶的何女坦承犯行,給予3人都緩起訴2年處分,並分別繳交國庫40萬、10萬元。至於耿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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