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病毒全球肆虐,台南市警局配合台南地檢署及台南地院於防疫期間,使用視訊會議軟體進行連線訊問,防疫隔離異地問訊及科技執法要求。(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因應新冠病毒疫情,台南市警局維護員警健康,防止群聚感染,並兼顧犯罪嫌疑人健康與法律權益,市警局配合台南地檢署及台南地院於防疫期間,相關「複訊」、「具結」或其他類似偵查庭詢問需求,透過台南地檢署使用視訊會議軟體進行連線訊問,達到積極防治、實體隔離、異地問訊、科技執法等指標性要求。
市警局局長周幼偉指示刑警大隊,與台南院檢先期做好視訊遠距偵訊準備,特地於3月13日正式由刑警大隊大隊長林宏昇,與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台南地方法院庭長林福來,進行1對1及3方同步視訊聯繫測試,會議中針對影、音與文書資料等傳遞及防疫效果非常良好。
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12日已召集各分局偵查隊及相關業務人員進行教育訓練及實機操作,務求同步同時,完成防疫總動員。刑警大隊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宣導「勤洗手、戴口罩、拱手不握手」,倂此呼籲民眾如有發現任何防疫期間違法散佈假訊息或囤積口罩哄抬價格牟利等犯罪情資,立即向警方檢舉,警民聯手共同打擊犯罪。
此外,針對臨時偵詢處所部分,台南市刑警大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偵辦刑案應注意事項規定,特別在刑事警察大隊大門處所通風良好空屋設置了「臨時防疫偵詢處所」,除具備了通風佳、隱蔽性良好的優點外,同時也兼具了夜間照明及通電設備,中間加增透明隔板,亦能與犯嫌保持適當距離,更重要的是,可避免病毒擴散至辦公處所,以保護第一線員警的身體健康安全。
倘員警查獲之犯罪嫌疑人,符合罹患、疑似罹患、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等4種特定對象,即依照防疫標準SOP,要求犯嫌配戴口罩、偵詢、戒護人員亦著口罩、護目鏡等防護裝備,立刻聯繫衛生機關派遣救護車協助接送至該偵詢處所製作偵詢筆錄,並於偵詢後立即請示檢察官進行視訊及後續防疫處置,結束後再以酒精、次氯酸水進行徹底消毒,以確保防疫無漏洞。
市警局長周幼偉特別表示,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擴散,員警作為基層防疫的第一線,除協助衛生機關執行各項防疫工作外,在打擊犯罪方面,不容一絲鬆懈,並且表示除了刑事警察大隊已期前完成偵詢處所建置外,市警局16個分局近日內也將逐一設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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