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曾因詐欺取財遭判刑,又在緩刑期間再度犯下竊盜案,下場曝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1月初到一間超市購物,孰料,他見到貨架上的烏魚子、乳酪絲等物品竟動了貪念,將東西裝入背包內,再拎著其它商品到櫃台結帳,當場被陳姓店長抓包。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處陳男罰金5萬元,得易服勞役50天,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1月25日傍晚6時10分許到台中一間超市購物,卻趁機將貨架上的烏魚子1包、乳酪絲1包、煙燻乾酪1包、蝦米1包以及護唇膏1條等,價值共1596元的物品偷偷裝入背包內,接著到結帳櫃檯要結帳其它商品。但眼利的超市陳姓店長察覺不對勁,當場要求他打開背包,驚見一堆未結帳的商品,決定報警處理。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陳男先前曾因詐欺取財,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5年,竟又在緩刑期間犯下竊盜案,認為他沒有改過向善的心,但考量他犯後承認犯行,也已經賠償超市的損失,決定依竊盜罪處罰金5萬元,得易服勞役50天,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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