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從事登山活動蔚為風潮,金管會提醒,山友可按照自身風險承擔能力,自行評估是否投保。(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COVlD-19)疫情升溫,不少人選擇戶外登山、健行活動等親近大自然活動,但登山活動暗藏風險不容忽視,金管會表示,目前登山險承保項目分成2大類,包括登山事故、緊急救援費用,提醒山友可按照自身投保需求,以轉移相關風險。
近年民眾從事登山健行活動已蔚為風潮,不過卻常常傳出失足墜谷事件,金管會提醒,民眾在進行登山活動前,除了應確實做好行前準備外,更可投保登山保險,為自身權益提供多一層保障,同時已請產險公會協助業者持續檢討並完備登山保險商品,以符合登山民眾的投保需求。
為讓山友有更完善的保障,金管會表示,目前登山綜合保險承保範圍分為2大類,第一類是因登山事故,所造成身故或醫療費用,第二類是緊急救援費用,屬於可選擇投保的項目,民眾可評估自身需求投保,以轉移相關風險。
根據保險局統計,觀察近年來登山險承保人數變化,自2015以來人數首度破萬人,且一路攀升,到2017年已有7萬107人,而2018年前9月也有5萬5,183人,顯示山友透過登山險,轉嫁相關風險的意識逐漸提高。
目前市面上,有銷售登山綜合保險的產險公司共6家,包括富邦產險、明台產險、旺旺友聯產險、新光產險、國泰世紀產險、新安東京產險。以富邦產險為例,承保項目除提供意外傷害及特定事故,如山崩、失足、高山症、失溫及中暑等,所產生的死亡、失能及醫療費用,因為發生登山事故而需進行搜尋、醫療轉送及遺體運送所衍生的費用也涵括在內,目前也提供山友網路投保的管道。
不過,特別留意的是登山綜合保險的不保事項,除包含較為常見的故意犯罪行為、戰爭及核子引發爆炸外,在緊急救援項目中,被保險人因未經許可,或於災害防救法相關法令限制禁入的警戒區發生緊急救援費用、為搜尋救護或移送被保險人所發生航空器費用,或於被保險人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內,所發生搜尋費用等7項目,皆屬不保事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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