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查黑槍「秘密證人疑是販槍藏鏡人」 法官2理由判無罪

▲▼警方槍枝。(圖/畫面翻攝NPA署長室)

▲警方槍枝。(圖/畫面翻攝NPA署長室)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南傳出警方逮捕程序瑕疵讓秘密證人身分曝光。台南警方日前追查販槍幕後黑手,沒想到根據監聽對話懷疑秘密證人竟然是「雙面人」,便將秘密證人等3人逮捕,但檢察官認為警方逮捕程序有瑕疵,而且會讓秘密證人陷入遭報復風險,判秘密證人無罪。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南警方為了查出市場黑槍來源,與一位秘密證人合作將近一年,秘密證人先向A男套出販售改造槍枝的情報,再以想買槍的B男約出A男在超商交易。沒想到由於警方橫向聯繫出錯,引起B男懷疑,被逮後堅稱是「改造槍枝是秘密證人擁有」。

後來警方根據線索逮捕A男,A男一開始說是要賣給綽號「鹹菜」的人,後來又改口說是要賣給秘密證人,秘密證人再轉售給B獲利。警方聽到A、B2人都咬向秘密證人才是幕後黑手,開始懷疑秘密證人,加上監聽電話的內容,認定證人就是雙面人,便將他移送法辦。

對此秘密證人否認是雙面人,表示警方聽到的電話內容都是為了套話才說,法官則認為,警方當初聽到這些對話內容應該要另案監聽,否則監聽內容對秘密證人沒有證據能力。加上槍枝交易時秘密證人沒在現場,認為A、B2男很有可能串供,認為秘密證人是清白的,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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