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台灣已有53人確診,指揮中心也因應疫情,對歐洲27國及杜拜提升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返台民眾需居家檢疫14天。被問到若民眾仍堅持出國旅遊,回台是否會給予懲處?陳時中表示,在大流行期間出國旅遊很不恰當,也將研議相關處置方式。
▲中央流行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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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日前公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若民眾需居家隔離、檢疫或請家庭照顧假,一天可請領1000元補償,14天可領1萬4000元,但有支薪者不得重複情領,照顧者也以每天1人為限。
陳時中表示,前兩天有人提到,可能會有人會為了領取居家檢疫或隔離補償故意出國,但在某些非必要旅遊,世界大流行期間很不恰當,若有民眾出現相關情況,指揮中心也研議祭出相關處置方式。
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補充,很難認定民眾是否為故意出國,只能規勸他們不要這麼做,畢竟出國要花機票費、回台還有14天不能工作,「成本上划不來」,至於是否會有相關罰則?他表示,應該難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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