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獲錢包的楊姓男子面臨侵佔罪嫌。(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楊姓男子拾獲他人錢包,卻反遭失主錢包短少部份現金,認為楊男所為乃向警方提告;陳姓網友PO文社群大嘆,現今社會怎麼了,好人難當;網友回覆幾乎一面倒的大抱不平回應「好心沒好報」、「除非有證明,可以反告誣告」、「記得跟失主請求報酬」。
▲警方說明侵佔案依法辦理。(圖/蘆竹警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蘆竹警分局南竹派出所員警於108年12月18日零時30分許,受理楊姓男子拾獲現金案,並通知失主前來領回。但失主前來認領時,發現錢包內短少部分現金,認為係拾獲人所為,因此報案提告。
自稱楊姓男子姊姊的陳姓網友則在臉書「蘆竹南崁資訊大小事分享團」貼文表示,他弟弟在燒烤店撿到皮夾大約2萬多元(警察點的金額)送交到派出所,這種行為不應該是拾金不昩嗎?為什麼遺失皮夾主人不但不感激,竟在失主自己也不知道皮夾有多少現金,直覺金額短少,還要提告侵占;現今社會怎麼了?感嘆好人難當。
網友則一面倒回應:「好心沒好報」、「好人難做」、「除非有證明,可以反告誣告」、「五告衰」、「記得跟失主請求報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