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防疫遇上隨機殺人 防「社會恐慌」應納入超前部署

2020年03月16日 16:10

▲疫情防控期間,民眾生活諸多不便下,內心壓力不滿容易失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陳祖輝/大學助理教授,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法學博士。

近來北部王姓兇嫌在馬路上對林姓死者隨機殺人,引起社會一片譁然。王姓兇嫌遭逮捕後,宣稱自己為精障人士,意圖淡化自己犯行。事實上,幾年前小燈泡案件記憶猶新,政府當時宣稱要加強社會安全網,提高社工與醫療方面資源投入,如今隨機殺人事件再起,正好遇上新冠肺炎的非常時期,難免認為某種程度有一種負向事件連結。

日前,我與學界同好討論近期國內犯罪趨勢,結果發現利用肺炎疫情防治期間當中,詐欺犯罪有些微升高趨勢,因為犯罪者利用民眾恐慌心理,施以詐術欺騙,如購買口罩、消毒水等網路詐欺案件有些微增加。至於另一個增加的是公共危險罪增加,如夜裡飆車肇事,利用夜深人靜活動造成車禍案件等,此等案件研判,係因肇事者在疫情期間待在特定環境過久,或是擔心白天警方監控機制加強,只好轉移夜間活動,藉此抒發壓力。

令人比較擔心的是,毒品犯罪可能不受疫情影響,持續進行地下交易,雖然因疫情影響許多地下交易場所,如酒吧、舞廳等,但私下個別接頭交易應該不是太大問題。整體來說,疫情期間重大犯罪事件發生趨勢應該是減緩的,因為政府監控機制增加,民眾因防疫警覺提高,連帶對犯罪侵入的監控提高。

但是,從王姓兇嫌隨機殺人事件以觀,可能凸顯兩個問題,一是疫情管控時間越久,容易增加民眾情緒起伏,尤其是大家聞病恐慌之際,人際關係信任感降低,容易發生摩擦,引起傷害事件。二是疫情管控造成許多思覺失調者,在疫情發布資訊擴大之際,容易借題發揮,或是擔心自己是受害者,故而有一些錯誤的自我想像,進而對家人,乃至對外界一般人,產生攻擊行為。

▲隨機殺人案王姓嫌犯宣稱患有思覺失調者,且沒有穩定服藥。(圖/記者邱中岳攝)

無論王姓兇嫌是否為精障者,基本上這波疫情較上一次SARS疫情期間拖的時間可能越久,其病毒傳染擴散的能力也大於SARS,因此綜合許多資料研判,縱然疫情限制了機會犯罪者的犯罪動機,但是對於不確定性的犯罪者可能是另一種犯罪機會。

犯罪學中的三級預防是學習自醫療公衛體系而來,政府目前正全力防範疫情擴散的同時,也千萬不要忽略精神疾病患者潛在的壓力正在升高。從近期電視防疫內容多過度聚焦在新冠肺炎防治內容,嚴重忽略精障、長照、身障等人及其照顧家人的壓力,因此應該亟思將渠等納入防疫期間被關照的對象,宣導應以社會支持角度,民眾相互關心及政府提供醫療扶助的角度,加強宣導。

最後,犯罪學內有所謂的緊張理論,緊張與犯罪之間具有高度連結,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間,民眾生活諸多不便下,其內心壓力不滿容易失控,政府在防疫的整體一盤棋考量下,如今應動員社工與社區志工關心許多精障與長照家庭,讓其能夠安然度過防疫期甚至可以達到防患於未然,減少社會憾事發生。

隨機殺人的心理多處於錯誤認知與反社會人格,其原因除生理因素外,心理因素更需要政府重視,我們不希望犯罪趁疫情期間增加社會恐慌,因此懇請政府在防治觀點上,更應該在防疫外,更注意「防意外」的發生可能,精障者與長照家庭的壓力因疫情影響持續上升,為避免渠等採取極端攻擊傷害事件,有必要納入超前部署的項目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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