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寄養家庭的媽媽自述在詢問男童時,發現嫌犯會「亂摸」男童,而制止男童與對方接近,但被控未通報社工進一步查處,引起受害男童家長不滿。(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爆出國小數名男童遭「大叔」男子性侵、猥褻,其中1男童還是寄養家庭照顧的孩子,寄養家庭媽媽被控知道男童遭猥褻時竟隱匿不報,開庭還幫犯嫌開脫說要「原諒」,引起受害男童家長不滿,家長們指控當時若依法通報,就不會有孩子再受害。
據了解,該名被害男童約於2016年間至該寄養家庭,本案於2019年爆發後,在警訊及庭訊中,寄養家庭的媽媽(寄媽)稱,2017年間在學校看見外號「大叔」的男子坐在男童旁,寄媽因常在學校看見該男子,當下不覺奇怪,惟進一步詢問男童,該男子都與男童做什麼事,男童表示在「玩手機」,寄媽再問該男子會對你「亂摸嗎?」,男童回稱「會啊!他會亂摸」,寄媽心中一驚,即警告男童不准靠近該男子,但卻沒有依規定通報社工查處。
被害男童家長指控,寄媽不但隱匿沒有通報,還在日前開庭時,甚至說出要原諒嫌犯的話,讓受害男童家長十分憤怒。該名受害男童家長指出,2017年至2019年間,嫌犯陸續對多名男童猥褻、性侵,如果當時寄媽有通報的話,或許這個嫌犯早就被抓了,他的孩子也不會受害,他的孩子受害長達2年,這2年社工有沒有親自訪視?若有訪視,怎會沒發現問題?且本案開庭時,社工指有另名5歲的孩子也在該寄養家庭內,男童家長強烈質疑這樣的寄養家庭安全嗎?還可以繼續做寄養家庭嗎?
受害男童家長還指控,嫌犯的妻子涉嫌找上該寄養家庭,說服寄媽原諒嫌犯,甚至他的孩子已轉至屏東的寄養家庭,嫌犯的妻子竟還能找到,他質疑「寄養家庭」的相關資訊都是受到保護的,為何嫌犯的妻子會知悉?是不是有人洩露這些機密資訊?如果寄媽當初依定通報社工查處,嫌犯可能早就被發現法辦,也不會再有其他孩子受害,這到底誰要負責任?
北台南家扶中心主任莊淑惠表示,經了解該寄媽並非刻意隱匿不報,疑係「認知不同」,寄媽當時認為男童遭「亂摸」,與遭「猥褻」兩者不同,因此當時未進行通報。依現行寄養家庭的孩子,若發生特殊狀況,依規定寄養家庭需先回報家扶基金會寄養家庭社工,再由寄養社工會同社會局,進行深入瞭解及後續處理。但對寄媽說出願意原諒嫌犯,這部分還在深入調查釐清中。
台南市社會局局長陳榮枝獲悉此事,認為此事應嚴正查處,指示將該寄養家庭中的孩子移出,另外安置於其他適當處所,並立即對該寄養家庭進行訪查,暫停其接受兒少安置的業務;陳榮枝強調,後續若經查屬實,寄養家庭有隱匿未報之情事,家扶基金會將會重新評估其寄養家庭適任性,絕不會包庇。
市府社會局表示,為加強寄養家庭照顧者,對性侵害或性猥褻事件,有正確的認知及更高的敏感度,已邀請專家學者提供指導,加強對寄養社工及寄養家庭安排專業訓練講習,以增進第一線照顧人員敏銳度及危機處理能力。
社會局強調,依現行規定,要成為台南市的寄養家庭都有相關的條件限制,並需經嚴格的挑選,這些寄養家庭每年也需再參加職訓、進行素行及兒虐、家暴紀錄調查考核,如認不適任,即會停止寄養家庭資格,以期杜絕類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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