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姓男子製造假車禍真性侵,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有性侵、詐欺前科的男子紀旭鴻,2016年假釋出獄後,又在台中、高雄街頭隨機假車禍真性侵。他在路上隨機找尋年輕貌美的女機車騎士,製造假車禍糾紛後,再以外約吃飯或與他交往就能免賠,其中1名年輕女大生因無照駕駛,被紀男帶到摩鐵性侵、還偷拍性愛影像。最高法院審理後,將他判刑6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32歲的紀男2012年間在台中犯下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未遂案,判刑2年定讞,另外也犯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刑3月,直到2016年3月才假釋出獄,但他出獄3個月後就再犯案。
他在台中、高雄街頭隨機挑選年輕貌美的女性機車騎士,以發生車禍為由,恫嚇使跟他私下協調,利用被害人經濟能力不佳或缺乏社會經驗,進行詐騙。他2016年6月間上午10點多,在台中北區攔下黃姓女騎士說「小姐,你撞上人都不知道嗎?」當晚藉口談和解約黃女吃飯,竟不要臉說「只要當我女朋友就不用賠償」,黃女透過保險公司給付1萬元。
隔了一個月,紀男又在台中北區攔下23歲的張女,怒斥她闖紅燈害他嚇到跌倒,腳扭到、手機摔壞還罵「為何撞到人就逃走!」調解過程中他邀張女吃飯被拒,張女報警後也付了1600元和解金給紀男。紀男多次得手後,又在當年11月間,行經高雄市博愛路、崇德路口攔下1名騎機車的女大生,謊稱女大生騎車差點撞到他,約到附近超商調解。
紀男發現女大生無照駕駛,又擔心被家人知道,竟要求女大生到摩鐵幫他按摩,女大生被逼進房按摩,紀男還怒罵女大生「按摩技術太差」,逼迫性交賠償車禍損失,女大生因此被侵犯。紀男得逞後,還利用女大生哭泣、遮臉時,拿出手機錄影性愛過程,還要求她說「很爽」、「不後悔做愛」等,企圖逃避刑責。女大生事後報警,警方追查後,估計有10餘名女子受害,檢方對事證較明確部分提起公訴。
一審將紀男重判9年,二審則改認定紀男逼迫黃女取得1萬元部分無罪,改將紀男性侵、偷拍部分重判6年2月;詐欺取財部分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此部分先行定讞。性侵偷拍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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