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李2人見小花不勝酒力,趁機「撿屍」將她帶到摩鐵輪流性侵。(圖/123RF)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黃男、李男與小花(化名)與多名友人於2019年6月間,前往知名夜店「Xcube」喝酒跳舞,狂歡之後,黃、李2人見小花不勝酒力,趁機「撿屍」將她帶到摩鐵輪流性侵,還拍下性侵小花過程的影片;小花事後憤而提告,但兩男竟以性愛影片脅迫小花撤回告訴,並否認犯行,法官則不採信,台中地院以乘機性交、強制罪將黃、李分判4年6月及4年5月。可上訴二審。
判決書指出,2019年6月20日凌晨,黃男、李男及小花與其他友人一起至台中市夜店「Xcube」飲酒,至同日凌晨4時許,小花因喝酒過多不勝酒力,由友人將她扶走出夜店,並由李男以開車送回家為由,將小花等人載離開夜店。
豈料載送途中,黃男見小花酒醉,即藉口酒醉、頭痛等理由,稱要找地方休息,於是李男將車開進摩鐵,2男將小花扶進房內,脫下小花衣物再分別對她性侵,並分別以手機拍下性愛過程。
2男完事後,一起幫小花穿上衣物,於同日上午將她送回家。小花返家後,將遭性侵的經過告知友人,友人遂陪同小花報案。同月21日凌晨,黃男相約小花見面,於碰面時將性愛影片其中一部分給她觀看,脅迫小花撤回性侵告訴,並威脅「否則影片就會繼續留在其處」。
幾天之後,李男依樣畫葫蘆,使用通訊軟體LINE將性愛照片傳給小花,脅迫她撤回告訴,還說這樣影片才不會外傳。小花心生恐懼遂向警方求助,警於同年7月2日持搜索票,在李男及黃男住處查扣手機及內容影片。2男否認犯行,但法官不採信,台中地院以乘機性交、強制罪,將黃男判4年6月,李男判4年5月。可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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