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市中院宣判馬志宏受賄案。(圖/翻攝自寧夏日報)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曾被評為「優秀縣委書記」的前寧夏固原市委常委、西吉縣委書記馬志宏3月10日因涉賄被開除黨籍後,17日法院宣判結果出爐,獲有期徒刑11年,罰金80萬元人民幣,追繳違法所得。他在2008年至2018年間,利用職務先後85次收受25個單位或個人所送的現金與資產,共計人民幣1132萬元(約合新台幣4877萬元)。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於3月17日,對馬志宏犯受賄罪一案進行宣判,認為被告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擔任地方官值時間,收受人民幣現金、房產、停車位等財物共計價值1132.0172萬元人民幣,「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係數額特別巨大。」
▲因應疫情,法院採取視訊判決。(圖/翻攝自寧夏日報)
但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決報告稱,因被告人馬志宏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據此判決,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馬志宏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依法追繳被告人馬志宏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上繳國庫。
考量該案涉及貪汙金額龐大,大陸網友也陸續找出馬志宏相關事蹟,包括他在2015年,曾獲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稱號;2014年,他因前任書記腐敗案件纏身,出任寧夏固原市委常委、西吉縣委書記,當時還要求,凡進他辦公室的人,手裡只能拿材料,拿其他東西的一律免進,以遏止送禮歪風。
馬志宏更在辦公室牆上掛著「毋私小惠而傷大體,毋借公論以快私情」的字帖。他表示,時常讀讀這句話,內心會受到警示,人無論身處何方,不管官做多大,一定要有敬畏心。5年後,他同樣因為受賄被雙開,有網友直接留言「......」,有人說「貪這麼多錢,也判太輕」、「跟老薄有得一比。」
根據中央紀監委3月10日,雙開馬志宏的通報內容,稱他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背棄黨的初心使命,辜負組織的培養信任,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甘於做「兩面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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