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張「門票費用損失險」保單內容曝光!新冠肺炎被隔離不能去演唱會 票錢全理賠

2020年03月18日 17:55

▲演唱會,演唱,演藝,音樂會,表演,舞台。(圖/pixabay)

▲努力搶演唱會門票,突然不能前往怎麼辦?產險業者推出「門票費用損失保險」,是全台首創針對體育及藝文表演票券的保險方案。(圖/pixabay)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多數民眾喜愛參與表演或體育活動,辛苦搶了演唱會、文化演出、或體育賽事的門票,若因個人疾病、天災、或車輛意外等突發狀況導致無法參加,就會讓人感到惋惜。針對活動行程取消風險,台灣產物推出「門票費用損失保險」,是全台首創針對體育及藝文表演票券的保險方案,彌補民眾的票錢損失。

台灣產物個人保險部協理林倖朱表示,由於國內各項演出活動日益蓬勃,同時也看到了民眾潛在風險規劃需求,台灣產物於2019年底開始著手研發「門票費用損失保險」,在2月27日獲得金管會保險局同意,成為全台灣第一張、也是目前唯一經過主管機關、專家、學者共同審查後,核准銷售的新型態票券費用損失險。

「門票費用損失保險」承保範圍廣泛,包括被保險人或其親人遭遇意外、罹患疾病身故或住院治療、被保險人因疑似或確診感染「傳染性疾病」經診斷需隔離治療、所乘坐的航班或公共交通工具取消或延誤、自駕或搭乘之車輛遭遇交通事故、活動開始前發生重大天災或颱風等,這些事件導致被保險人未實際使用門票的損失。

▲演唱會,演唱,演藝,音樂會,表演,門票。(圖/pixabay,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未使用過的票券正本加上各類事故證明,就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全額票價的理賠。(圖/pixabay,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例如,當民眾於活動開始前突然罹病須住院,或自身確診「傳染性疾病」如新冠肺炎(COVID-19)須隔離治療,於活動時間當天起算前7日,不能依原計畫前往,都可於活動後備妥相關文件申請理賠。台灣產物認為,在新冠肺炎疫情尚不明之際,透過適當的保險機制應能為低迷的消費環境注入新活力。

不過,該保單主要是保障民眾購買門票後,因故無法參加而獲得理賠。假若演唱會或體育賽事因突發狀況、或新冠肺炎疫情取消,主辦方會依規定辦理退票,民眾拿到退款後,就不能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換句話說,當演唱會或體育賽事如期舉行,民眾因突發事故無法參加,門票也無法退換,就可以申請理賠。

林倖朱說明,「門票費用損失保險」專為喜歡參與演唱會、文化演出及體育賽事活動的國人量身開發,基於實損實賠的理賠原則,保險事故發生時,保戶不需承擔自負額,可就門票損失金額獲得補償;至於保費也不高,保費約為票價的3%,以3000元門票為例,網路投保只要繳交88元,也就是說,只要多付88元保費,就可得到票價的全額保障,讓消費者安心搶票,享受自己喜歡的各項活動。

▲演唱會,演唱,演藝,音樂會,表演,舞台。(圖/pixabay)

▲民眾訂購門票後前往投保,於投保之日起至活動開始時間止,因保險事故而未實際使用門票導致費用損失,保險公司於保險金額內將負賠償責任。(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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