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供應穩定,網路兜售或哄抬價格將觸法。(圖/示意圖/ET資料照)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邱姓女子(54歲)於3月初起,在網路臉書社團販售口罩,並宣稱販售係醫療用口罩,以每50片900元的價格販售,檢警獲報20日於其大溪區住處查扣萬餘片口罩,訊問後認邱女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之哄抬防疫物資價格罪,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性,諭知15萬交保。
桃園地檢署21日指出,隨著新冠肺炎病毒擴散至全球,疫情日趨嚴峻,該署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與相關主管機關緊密聯繫,加強查察有無囤積或哄抬防疫物資等不法行為。
日前該署接獲基隆市警察局提報有邱姓女子(54歲),在臉書社團高價販售口罩之情資,即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黃冠中偵辦,20日指揮基隆市警察局、桃園大溪警分局,並會同桃園衛生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邱姓女子位在桃園市大溪區住處,當場查扣萬餘片的口罩。
檢方調查,邱姓女子自3月初起在網路臉書社團販售口罩,並宣稱販售係醫療用口罩,以每50片900元之價格販售,顯已高於目前市價。桃園地檢署提醒,目前市場上民生物資充沛,並無匱乏之虞,民眾勿須囤積搶購物品。一旦民眾對於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有哄抬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者,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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