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燒,我國要求入境者都必須居家檢疫,根據疾管署提供資料顯示,目前約2萬4000人列管,但怕有人不遵守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最新開罰基準,只要踏出門直接罰10萬,接著依離開時間、範圍的危害及影響層面加重裁處,最高罰100萬,若第2次擅離除加重處以罰鍰外,還得受強制安置。
▲指揮中心公告違反居家檢疫、隔離最新開罰基準。(圖/記者李毓康攝)
疾管署統計至3月20日,我國居家檢疫者約2萬4000多人,其中,居家隔離者約1300多人,自主健康管理者約4800人。指揮中心將具感染風險者分3類管理,確定病例接觸者須居家隔離2週,有國外旅遊史者居家檢疫2週,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已採檢呈陰性者,和至旅遊警示第一、二級地區返國者,則要自主健康管理2週。
▲居家檢疫者,只要擅離2小時內直接罰10萬。(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衛福部20日針對違反以上規範公告裁罰基準,依接觸人數多、活動範圍大、接觸抵抗力較差之對象、出入公共場所、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在從事業務處所接觸民眾或其他類此嚴重影響防疫情事,從重處以罰鍰。
居家隔離部分,擅離2小時內罰20萬、2至6小時罰30萬元、6小時至24小時罰50萬、1天至3天罰70萬,3天以上罰百萬外,還得執行指定場所強制安置。居家檢疫者,擅離2小時內罰10萬、2至6小時罰20萬元、6小時至24小時罰30萬、1天至3天罰60萬,3天以上一樣罰百萬,同樣必須接受強制安置。
另外,入境時健康聲明卡或居家檢疫通知書填寫不實,可能影響後續高風險個案 追蹤管理作業,提高社區傳播風險,將裁處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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