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對警員嗆聲,還打破救護車的車窗。(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25歲吳姓男子今年2月15日晚間9時許喝醉酒在奇美醫院前廣場鬧事,見到台南市佳里警分局佳興派出所兩名警員到場,直接開嗆「噴(辣椒水)你娘XX」,上靠之後還徒手掐住林姓警員的脖子,甚至出腳踢踹腹部,結果挨告妨害公務罪,被台南地院法官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吳男當天酒後在奇美醫院前的廣場大鬧,佳興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立即派林姓、徐姓兩名警員前往處理,沒想到他一看到穿著制服的警員到場,竟然開嗆「噴辣椒水,噴你娘XX」,還砸破一輛救護車的車窗玻璃。
兩名警員見狀立即將吳男上銬壓制,他卻趁機徒手掐住林姓警員的脖子,接著出腳踢踹腹部,導致對方前胸及腹部多處擦挫傷,最後反而吃上妨害公務的官司。
吳男直到酒醒才驚覺犯錯,不僅坦承犯行,也賠償救護車玻璃損壞的維修費用。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吳男酒後未能控制自身的情緒及行為,見到警員不但沒能冷靜下來,反而用粗鄙的言語辱罵,甚至攻擊警員,實在不足取,考量到他犯後態度良好,具有悔意,本月17日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