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女搭計程車趕攤,突然發現自己沒錢跳車,最後因辱罵運將三字經被起訴。(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20多歲女子小紀(化名)去年10月8日聚會喝酒到天亮,又跳上計程車要去其他地方趕攤,結果快到目的地才發現沒帶錢,馬上開門下車,林姓運將跟上追討車資140元,小紀連續拍打運將5、6下,結果自己重心不穩跌倒,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小紀當時酒醉嚴重,無詐騙車資犯意,不過她用三字經罵運將,23日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事發當天早上8點多,小紀穿著短裙從台北市南京東路、林森路口搭上林姓運將駕駛的計程車,要趕去KTV跟其他朋友會和歡唱,車子往北行駛快到目的地時,小紀翻找錢包,發現自己根本沒帶錢,就趁著巷口紅燈的機會,開門下車。
▲檢察官認為被告當時的確酒醉意識不清,沒有詐騙計程車資的犯意。(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林姓運將追下車,要小紀付這趟車資140元,小紀被攔下後,連續拍打林姓運將幾次,還不斷咒罵運將三字經,運將立刻打電話報警,控告小紀涉嫌詐欺等罪。
檢察官勘驗監視器、手機錄影等畫面,發現小紀當時的確酒醉的很嚴重,連要出手打人,都會自己重心不穩跌倒,額頭撞上路旁停放的機車受傷,且事後清醒了也願意賠錢5千元,只是運將開口要2萬元,差距過大,顯見事發當時應無詐騙車資犯意;而運將遭拍打並未成傷,也沒提告傷害,最後僅依公然侮辱罪起訴罵三字經的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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