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續延燒,面對各國陸續發布緊急命令,台灣雖已有纾困振興特別條例,當中第7條授權疫情指揮官可視疫情需要實施必要處置,但其法源依據不明,外界仍認為應發布緊急命令。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萬一發生國際經濟情勢,我們現在不足以應付的,這是一種;緊急疫情突然比我們能掌握的情況失控到某一程度,就要發布(緊急命令)」。
▲行政院長蘇貞昌出席立法院質詢。(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24日繼續進行施政報告總質詢,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問到發布緊急令一事,稱台灣雖超前部署,但全球疫情大爆發,已發布邊境管制的有80國、41國發布緊急命令,日前總統蔡英文發表談話,指現階段疫情似乎不需要發布緊急命令,未來會視需要採取必要動作,但「台灣在什麼樣的條件底下、情勢變化下,會發布緊急命令?」
對此,蘇貞昌答詢指出,緊急命令是總統職權,必要時會先發布再請國會追認,而台灣之所以被世界肯定,就是因為一開始就超前部署,甚至於在國會都快速動作,所以通過了特別條例、特別預算,「等於緊急命令要做的事,本來是政府行政先做再來國會追認,現在是反過來,已經有時間讓國會立法通過預算,一步一步來做」。
鄭麗文追問,未來是否不排除發布緊急命令?是否也應該「超前部署」避免過去優良的防疫作為功虧一簣?蘇貞昌表示,不是為了超前部署發布緊急命令,而目前台灣已經一步步超前部署。
蘇貞昌接著點出2點,萬一發生國際經濟情勢,我們現在不足以應付的,這是一種;緊急疫情突然比我們能掌握的情況失控到某一程度,就要發布(緊急命令)」。
「所以緊急命令我是希望不要發生。」蘇貞昌說,如同總統蔡英文向國人報告,目前我們的政策工具跟法律足以應付目前疫情,未來情勢如果有變化,有需要的話自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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