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去年3月毆打出生僅14天親生兒子致死,24日出庭聽判時腳步踉蹌。(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3月間不滿出生才14天兒子凌晨不斷哭鬧,竟情緒失控徒手狂毆頭部等處致死,為躲避刑責一度還請父母幫忙處理男嬰,後雖送醫救治但早已氣絕身亡,法醫解剖證實受外力毆打致死,桃園地院法官24日以林男係累犯加重其刑重判18年;林男到庭聽判後一臉茫然,一度要求交保並解除禁見,林男家人則高喊:「我會等你的」。
檢警調查,本案發生於去年3月26日於平鎮區,出生僅14天的林姓男嬰被47歲生父林姓男子送往衛福部桃園醫院急診救治時,醫護人員發現男嬰到院時已明顯死亡,林男偵訊時辯稱是男嬰在洗澡時不慎跌落導致昏迷,因男嬰頭部與臉部有明顯傷勢,法醫解剖後確認男嬰顏面與鼻子有瘀傷,兩側下顎與皮組織局部出血、頭皮之皮下組織有大面積出血、兩側腦硬膜下腔出血、蜘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水腫等症狀是造成顱內出血致死主因,與林男辯稱男嬰係洗澡意外跌落撞擊傷勢不符。
檢警還查出,林男事後舉家搬遷至嘉義,對此案三緘其口,事後在男嬰肚子上蓋上紅色符印,還南下嘉義請父母幫忙處理男嬰遺體,但被林男父母勸阻後折返桃園送醫,事後雖送醫救治,但到院前已明顯死亡,社工與警方接獲通報主動追查,桃園與嘉義檢方接手合力指揮兩地警方偵辦。
林男之同居郭姓女友,亦即男嬰生母事隔5個月後因要安葬男嬰,但林男卻僅以紙箱裝屍,葬儀社人員直覺有異,郭女事後良心不安,葬儀社人員錄下自白內容,郭女報警才讓林男失控打死親生兒子真相大白;桃檢偵結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法,故意對兒童及少年傷害致死罪嫌提訴,郭女則依遺棄致死、湮滅證據等案件,但桃檢偵結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院24日中午宣判,林男有妨害風化前科,5年內再犯屬於累犯,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構成2個加重刑期,法官審酌後重判林男有期徒刑18年,本案還可上訴。林男到庭聽判後向審判長提出希望交保要求,並解除禁見,到庭聽判家屬則為其打氣說「我會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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