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證實李來希遭新北地檢署傳喚到案說明。(圖/翻攝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刑事局日前因「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臉書PO文:「為了排隊買口罩、被車輾斃」但是照片卻使用日前新竹市一張違停導致死亡車禍的新聞照片,遭民眾檢舉後經刑事局認定為假訊息,但李來希日前對外表示:「要傳就叫法官來傳我」,警方日前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證實24日新北檢發出傳票、要求李來希於30日出庭說明,刑事局偵三大隊24日下午送達,李來希親自簽收。
▲李來希日前遭刑事局偵三大隊傳喚他拒絕到案。(圖/翻攝李來希臉書)
刑事局25日證實,由於3月22日晚間9時許偵三大隊送達傳喚通知書,希望李男於23日上午10點30分到刑事局接受調查有關涉及散播不實訊息案,但李來希不願意接受警方調查,並希望有法院傳票才願意前往說明。
刑事局偵三大隊後來改變策略,在23日晚間10時50分,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不實訊息罪」備卷立案後,緊急向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地檢署並於24日發出傳票給李來希訂於3月30日出庭說明。刑事局後續將結合新北檢偵辦李男涉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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