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延燒,桃園地檢署25日召開「防疫小組首長會議」,會中依據衛福部公告,凡違反隔離與居家檢疫者被開罰者,罰鍰履行期需在7日內繳清。(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鑒於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快速蔓延,桃園地檢署25日邀集市府衛生局、警察局、移民署等單位召開「防疫小組首長會議」,其中針對違反隔離、居家檢疫規定被開罰者,其罰鍰期將30天縮短為7日,也就是說,違規者若未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罰鍰則逕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以收嚇阻效用。
這項「防疫小組首長會議」在桃檢舉行,由桃園市副市長李憲明與檢察長王俊力共同主持,邀請市府衛生局、民政局、法務局、警察局、桃園市調處、航警局、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專勤隊、海巡署北分署第八岸巡隊、海巡署偵防分署桃園查緝隊等機關首長與會。
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包括簡化縮短防疫作業流程,因應衛福部於3月20日公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隔離措施、第58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對違反隔離及檢疫規定者,易形成防疫漏洞,各機關需強化查處與執行效能,展現執法魄力落實中央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將罰鍰履行期間縮短為7日,若違反防疫規定又未在規定時期內繳清罰鍰者,逕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據桃園市衛生局與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統計,截至25日為止,桃園市衛生局對於違反防疫措施者已裁罰28件(本國籍26件、非本國籍2件),尚未裁罰有11件,對於散佈謠言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桃園地方法院裁罰有4件,但目前僅5件繳清罰鍰、2件分期繳納,其餘則尚未逾限繳納期限無法移送行政執行,對違反社會秩序法案件尚未裁罰,本次會議即針對上述情形研議妥速處理方案。
此外,為確保短期停留外籍人士裁罰案件得以順利執行,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具體建議,對於如有煽動民眾搶購囤積物資情事,另組成聯合查緝小組積極查緝,如涉及刑事責任,將迅速移送地檢署偵辦,如涉及違反行政罰部分,則立即移請權責機關儘速依法裁處。
檢察長王俊力強調,國內境外移入確診個案數快速攀升,疫情日趨嚴峻,有賴全民建立正確防疫觀念,共同配合中央防疫政策規定,才能避免疫情擴散,對少數恣意違反防疫規定者,地檢署與相關防疫網絡緊密聯繫並通力合作,以強化各項查處與執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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