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檢疫追人討罰款!南投男「罰1萬先繳2千」 出家男頻出國「卻沒產可扣」

▲違反居家檢疫男現場繳納罰緩。(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南投違反居家檢疫男現場繳納罰緩。(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南投1名男子2月9日自國外返國,進行居家隔離卻外出工作,2月15日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外出工作被南投縣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裁罰1萬元,因為無力繳納被移送,今(25)日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與南投縣衛生局通力合作,以現場查訪方式成功執行違反新冠肺炎居家檢疫罰鍰。

彰化分署指出,本件勸繳成功的黃姓義務人是在2月9日自國外入境,原應進行居家隔離,但在2月15日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外出工作,雖然他經檢查後並未罹患新冠肺炎,但南投縣政府仍在2月27日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罰他1萬元。

因黃男未按期繳納,故於3月23日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彰化分署於3月25日會同南投縣衛生局人員到黃姓男南投住所查訪,也連絡到他本人,他表示願意主動繳納。但因為身上現金不夠,故當場繳納2千元,其餘8000元則請求在2個月全部繳納完畢,執行人員當場也同意黃姓義務人的請求。

彰化分署表示,本日執行人員在成功執行黃姓義務人案件後,又繼續前往另一陳姓義務人的所在地,發現這是南投縣內一間頗具規模的佛寺,而陳姓義務人為該寺的出家人,在2月16日回國後,原本應在該佛寺的中部分寺進行居家隔離,但陳姓義務人因擔心自己的身體狀況,就自行乘坐公車前往花蓮進行健康檢查,當發現檢查結果正常後,就決定留在花蓮,因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的規定,遭罰1萬元。

彰化分署指出,當執行人員到陳姓義務人所在的佛寺調查,發現該佛寺亦無法掌握陳姓義務人的行蹤。陳姓義務人已出家,彰化分署無法查得任何可供執行財產,僅發現陳姓義務人歷來出入境相當頻繁,因此未來如仍查無可供執行財產,將依據相關規定向行政執行署聲請限制陳姓義務人出境。

彰化分署強調,值此疫情嚴峻的時期,誠摯的呼籲大眾,防疫如作戰,即使是出家人也應遵守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行政執行分署仍將一視同仁,依法執行。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