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運大老賴萬枝性侵女秘書,二審仍判刑3年2月。(圖/翻攝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官網)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工運大老賴萬枝2014年與女祕書赴南投參加勞工教育營,竟躲進女祕書房間中,壓在她身上以手指性侵,女祕書奮力反抗,賴萬枝竟說:「這件事情我有錯,但是你也有錯,因為你...長得很漂亮!」一審將賴男判刑3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6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刑期3年2月。
賴萬枝曾多次為勞工、女性等弱勢族群發聲,是台灣勞工運動領袖之一,還曾入選民進黨2012年不分區立委名單。而判決指出,賴萬枝2014年6月擔任「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時,與女祕書至南投縣明山森林會館參加2天1夜勞工教育活動,晚餐後幾位幹部一起歡唱KTV、飲酒作樂,喝到最後,賴萬枝與數名友人便跑到女秘書房間休息。
眾人陸續離開女祕書房間,但賴萬枝竟躲在房內,等女祕書回房休息,正準備放鬆入睡時,卻發現賴萬枝撲到自己身上,還啃咬她的乳頭,同時手還不停亂戳她的下體。女秘書放聲尖叫「你給我走,你給我滾!」使盡全力將賴男推向門外,但賴男竟反手關門,還淫笑說「這件事情,我有錯,但是妳也有錯,因為妳太優秀了,而且長得很漂亮!」女祕書奮力抵抗,賴萬枝見無法繼續,悻悻然離去。
女秘書事後報警提告,賴萬枝遭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時,賴萬枝否認犯罪,辯護律師還說,被害人案發後沒有立刻報警,隔天還能與賴萬枝等人正常互動,不符常情。但法院認為,性侵被害人的反應會隨當時情況而定,所以女秘書在事後的活動中選擇保持沉默很合理;況且同行友人證實,女秘書的反應不像平常熱絡,還有人聽見賴萬枝對她道歉,並承諾賠償。因此一審認定賴萬枝有罪,判刑3年2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期間,賴萬枝仍否認犯罪,另外也未賠償被害人,全案於26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仍將賴萬枝判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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