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藉「介紹工作」給女碩士生,獲取對方信任後,竟想趁機硬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代書在麵店搭訕女碩士生花花(化名),以認識其兒子、介紹工作為由,帶花花南下拜訪友人,順便牽線工作事項,讓花花毫無警覺,晚上還以「明天還要去其他地方」為由,把車開往摩鐵辦理入住,不過他卻趁勢想硬上花花,但沒有得逞,擔心被抓甚至不准花花報案;一審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2個月、3個月,然而他卻認為花花有收下他資助的2萬元,才一同前往,決定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將全案駁回。
判決指出,2018年4月10日陳男見花花獨自用餐時,上前搭訕表示要用低價金額出租房子給花花,想介紹兒子給花花認識,2人互留電話後,同月12日以介紹花花到他的事務所兼差,一同外出,13日與花花一起南下拜訪友人,向大家介紹花花是他新聘的特助,讓花花鬆懈心房後,晚上便把車開往汽車旅館,以「隔天還要去其他地方」,要花花一起過夜,還保證「將來是媳婦,絕對不會亂來」,花花傻傻地相信2人共枕一張雙人床,並不會怎麼樣。
然而,進到房間後,陳男竟獸性大發,雙手緊緊的環抱花花,邊親邊磨蹭花花的左臉,花花甚至連推開的機會都沒有,後來他磨蹭一段時間後,先讓花花去洗澡,不過卻發現花花試要打給母親求救,惱羞成怒之下,直接一個撲上去,強脫花花衣褲,想要硬來,不過沒有得逞。
這還沒完,當下陳男為了暫緩氣氛,邀請花花一起觀賞成人影片,不過他卻發現花花趁他不注意時,偷聯絡弟弟與母親,擔心東窗事發,他竟強拉著花花的手,逼花花馬上搭計程車去轉運站,坐客運離開,並逼花花向家人報平安,想掩蓋整件事情,所幸花花胞弟隨即與花花聯絡上,整起事件才曝光。
陳男辯稱,2萬元是因為看花花沒有父親,想要補助對方念碩士的費用,此外花花分明收下他的資助,2人有談論到隔日出遊,花花也知道汽車旅館過夜只有一張雙人床、備好換洗衣褲,更反嗆「當時可以直接逃離,為什麼還會打給母親及胞弟」。
不過,法官不採信陳男說詞,認為資助2萬元一事不等於花花必須付出身體代價,且就花花的認知中,陳男僅單純的幫助,沒有其他意思,認為陳男說法僅想卸責而已,全案沒有再調查之必要,最終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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