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夜想留新婚當日!少女拚死抵抗遭酸「老古板」…色男撂話:休假被你毀了

▲▼少女,女學生,女大生,女高中生,女國中生。(圖/取自pakutaso)

▲少女明確表示「第一次想留到結婚當天」,男網友卻酸她「老古板」,直接硬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17歲少女花花(化名)於交友軟體認識傅姓男網友,約會前傅男便不斷地試探她有關上床一事,被她以「第一次要留到結婚當天」拒絕後,竟回嗆她「你不跟我做愛這是老古板」,不料約會當天傅男卻直接對她毛手毛腳,再以手指硬上她。日前台北地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傅男有期徒刑3年4個月。

2016年9月3日當天,傅男以「沒錢南下」為由,希望花花北上找他,從捷運站將花花接到家裡後,他竟突然拍打花花胸部,開始一路狂親,於花花脖子上大力「種草莓」,再脫掉花花衣褲,以手指性侵得逞,見花花不斷掙扎抵抗,他雙眼猛瞪花花,飆罵髒話「休假被你毀了」,而花花因為逃跑時,過度換氣症候群發作,他才肯真正停手。事後,花花雖有緊急向乾姐訴苦整起事件,但沒有報警,長期深受「約會強暴」影響「覺得自己很髒」,經校方通報社會局後,才得以揭開傅男狼行。

花花指出,面對傅男的毛手毛腳,她不斷抵抗及拒絕,也表明「我第一次會留到結婚當天,我還有自己的未來要走,而不是才高中畢業立即被婚姻綁住,總不可以什麼都依你」,然而傅男卻回她「台灣女生16歲就破處了,如果懷孕的話,等滿18歲就可以娶」、「你不跟我做愛這是老古板」。

傅男辯稱,否認沒有違反花花意願進行任何強制性交行為,強調是「無意間碰觸花花胸部」,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更提及「要種草莓,因為我想佔有這個女朋友的全部」,懷孕就娶的說法,只是「想讓她安心」,進而讓花花與他發生關係。

法官勘驗上述說詞及花花心理診斷證明認為,花花個性保守、潔身自愛,且對自己的將來有相當的期許,覺得傅男行為不但讓花花內心受創,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傅男明知花花未滿18歲,性自主及判斷能力尚未成熟,竟為一己私慾,直接硬來,造成花花終身無法抹滅的傷害,犯後還不願坦承犯行,最終判傅男有期徒刑3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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